招股书失效,丸美生物赴港上市按下暂停键。
6月11日,《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自2025年12月11日递交招股书至今,丸美生物赴港上市仍未有实质性进展,如今招股书已经期满(6个月),正式失效。
倘若想要继续推进上市计划,丸美生物需更新招股书后再递表。
而就在招股书失效前一周,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对10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丸美生物补充说明公司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曾被监管警示
上市前夕,丸美生物也曾收到警示函,内容显示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首先是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警示函提到,该问题包括多个方面:其一是收入核算不准确。丸美生物未根据退货情况对销售业务预估退货率,且存在将少量非实际销售订单计入收入的情况,导致收入核算不准确。
其二是在建工程核算不准确。即公司未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及时对未结算工程款暂估“在建工程”和“应付工程款”,导致公司在建工程和相关负债科目披露不准确;公司相关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公司未及时转固,导致固定资产折旧金额计提不准确。
其三是相关会计科目存在错误列报的情况。丸美生物将存放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资金通过“应收账款”科目列报和披露,将少量与研发活动无关的咨询服务费计入研发费用,导致相关科目核算不准确。
此外,丸美生物还存在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和披露不规范的情况,包括募集资金使用未经审议和披露、募投项目调整未及时审议和披露、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不规范。
因上述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对丸美生物及时任董事长孙怀庆、时任财务总监王开慧、时任董事会秘书程迪予以监管警示。
高额营销
上述事件发生大概一个月后,丸美生物公告了整改情况,不久后便启动二次上市,欲借此增强资本实力与境外融资能力,进一步提高综合竞争力,加快公司业务的国际化战略。
招股书中,丸美生物给自己定下的标签是“抗衰”。其介绍“公司是专注于为消费者提供抗衰解决方案的中国领先美妆企业”,基于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以2024年零售额计,丸美生物是重组胶原蛋白护肤品细分领域的中国第三大美妆企业。
截至目前,丸美生物旗下主要拥有两个品牌——“丸美”“恋火”,前者主攻护肤,后者则是底妆品牌。
其中,“丸美”是业绩支柱。2022年至2024年及2025年前9个月,“丸美”品牌分别贡献收入约14亿元、15.6亿元、20.5亿元及17.7亿元,占比分别为80.7%、70.1%、69.2%及72.4%。
“恋火”的收入则从2022年的2.86亿元上涨至2024年的9.05亿元,收入占比从16.5%上涨到30.5%。2025年前9个月,“恋火”实现收入6.72亿元,收入占比为27.4%。
两个品牌合力发展下,丸美生物营收从2022年的17.32亿元增至29.7亿元,净利润由1.67亿元提升至3.42亿元。
2025年前9个月,丸美生物实现营收24.5亿元,同比增长25.5%;对应净利润为2.47亿元,同比增速放缓至2.86%;扣非净利润为2.14亿元,同比下滑5.42%。
这背后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销售费用大幅提升,吞噬利润。
数据显示,2022年至2024年,丸美生物的销售费用分别为8.46亿元、11.99亿元、16.35亿元,其中广告及推广开支分别为7.03亿元、10.41亿元、14.56亿元。
2025年前9个月,该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2.09%至14.15亿元,其中的89.4%、对应12.64亿元为广告及推广开支。
总体来看,2022年至2024年及2025年前9个月,丸美生物用于广告及推广开支的费用达到44.6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