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上海虹口区的46岁蒋女士父母早逝、未婚无子女,身边没有一个近亲,今年10月她突发脑溢血。由于蒋女士孑然一身,陷入昏迷后无法动用自身的积蓄支付自己的医药费,远房表弟吴先生签字垫付医药费。

经两个月治疗蒋女士病情一度好转,不料转院后突然恶化,于12月14日不幸离世。因其无近亲属,蒋女士遗产依法由民政部门接收。吴先生想用蒋女士遗产为她举办追思会并购买墓地,却遇到了难题。

虹口区民政部门表示,根据《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常情况由逝者的近亲属来承办丧事,像蒋女士这样孑然一身的人士,如果吴先生愿意承办可以提出书面申请,但购置墓地的支出需要在合理范围内,且后续维护费用,仍需要由吴先生承担。

虹口区民政部门表示,类似蒋女士的案例属首次出现,什么样的支出属于合理范围,需法院审理后确定,作为遗产管理人的民政部门再根据法院确定的标准来执行。虹口区民政部门已牵头联合司法、法院等多方,研究制定临时监护操作指引,推动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