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台湾“中联油脂”致癌油风暴延烧,台中地检署22日发动第二波搜查,带回厂长陈明荣、精油课襄理江一隆及品研课副课长陈建龙,被依涉犯“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列为被告,其中陈明荣申请羁押禁见。
台中地检署说明,为理清“中联油脂”在察觉原料、制程与成品出现异常后的处置状况,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主任检察官洪国朝22日带领检察官郭逵、翁嘉隆,指挥“中检中心”检察事务官、“调查局”及警方,持搜查票针对“中联油脂”厂长陈明荣、江一隆、陈建龙执行搜查,三人同步列为被告。检方另外通知9名负责油品制程与品管的人员到案,安排与上述三人进行对质。
台中地检署表示,除查扣相关人员行动电话、云端资料及其他电子设备等证物外,也同步调取“中联公司”制程报表、异常通报纪录、原料进口及产品资料及遭检出苯并芘超标7批色拉油销售明细, 进一步勾稽问题油品之原料来源、生产及销售时间、制程监控、记录内容与销售流向,全面理清问题油品之制造、出货及异常通报过程。
台中地检署透露,检察官整合扣案物证,交叉比对三名被告与证人供述证词后,认定陈明荣、江一隆、陈建龙涉嫌违反“食安法”第49条第2项、第1项、第4项等罪名,犯罪嫌疑重大。其中陈明荣有湮灭、伪造证据以及勾串共犯、证人之虞,具备羁押事由与必要,检察官讯问完毕后向法院申请羁押禁见。江一隆以100万元新台币交保,陈建龙追加保证金100万元新台币,其余9名到案人员则谕知请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