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金融监管局公布三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建行信用卡中心”)因存在14项严重违规行为,被罚没合计575.265231万元;
时任该中心风险管理处副处长易卉卉、韩亮因履职失职,分别被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三人合计被罚超585万元,凸显了金融监管部门严管信用卡业务、压实主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坚定决心。
根据沪金罚决字〔2026〕4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建行信用卡中心的违规行为覆盖面极广,贯穿信用卡业务全流程,且均围绕“审慎经营规则”展开,违规情节尤为严重。
具体来看,在客户准入与授信环节,该中心客户资信水平调查严重背离审慎经营规则,信用卡发放亦存在明显违规,未经资格认定便开展发卡营销活动,同时授信额度管理混乱,未严格遵循审慎经营准则,甚至存在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的违规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的经营原则。
在资金管理与风险管控环节,建行信用卡中心的漏洞更为突出。
其信用卡分期资金、透支资金管理均严重违反审慎经营相关要求,预借现金分期业务也存在违规操作,可能导致资金流向不合规领域,加剧信贷风险;对高风险持卡人未采取审慎有效的监管措施,可疑交易账户管理不到位,无法及时识别和防控套现、欺诈等风险,违背了《银保监会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中关于风险管控的明确要求。
此外,该中心还存在未按规定退还分期利息、信用卡催收外包管理违规、收单商户准入管理有明显漏洞等问题,全方位暴露了其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
作为风险管理核心岗位的负责人,易卉卉与韩亮的履职失职成为此次违规事件的重要诱因。
其中,易卉卉(沪金罚决字〔2026〕44号)在任职期间,其负责的客户资信水平调查、授信额度管理两项核心工作均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能履行风险管控职责,导致前端风险防控失守;
韩 亮(沪金罚决字〔2026〕46号)则在信用卡分期资金管理、透支资金管理以及高风险持卡人监管等方面存在履职缺位,进一步加剧了业务风险,两人均被依法处以警告及5万元罚款,彰显了“权责对等、失职追责”的监管导向。
值得注意的是,建行信用卡中心曾公开表示,将打造数字化风控能力,通过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监测,实现风险精准管控,深化“金融为民”理念,提升合规经营能力。但此次罚单暴露的多重违规行为,与其公开表态形成鲜明反差,也与建设银行整体稳健的经营业绩形成对比。
从公开财报数据来看,建设银行经营基本面保持稳健,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501.51亿元,归母净利润3355.77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持续向好,营业总收入达5737.02亿元,归母净利润2573.60亿元,资产合计增至453690.94亿元,整体盈利能力和资产规模稳居行业前列。即便整体业绩稳健,建行信用卡中心的违规行为仍未被监管容忍,这也体现了监管部门“不管规模大小、无论业绩好坏,合规为先”的监管原则。
此次建行信用卡中心及相关责任人被罚,背后是央行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年来持续收紧信用卡业务监管的大背景。近年来,两大监管部门不断强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尤其针对信用卡业务乱象,出台多项政策规范经营行为,《银保监会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就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需严格规范信用卡分期业务、授信管理、营销行为等,强化全流程风险管控,对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从行业案例来看,此前华夏银行就曾因多项违规被央行处以超1300万元罚款,8名相关责任人同步被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也曾对其处以8725万元罚款,累计罚没超1亿元,可见监管部门对金融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持续加大,“零容忍”态度始终明确。建行作为大型国有银行,其信用卡中心的违规领罚,更是监管部门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严肃整治行业乱象的具体体现。
此次处罚并非个例,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信用卡业务的监管力度,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遵循审慎经营规则,强化全流程风险管控,健全问责机制。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架构,抵御各类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建行信用卡中心作为大型国有银行的信用卡经营主体,本应发挥行业示范作用,却因多重违规领罚,不仅损害了自身品牌信誉,也给整个信用卡行业敲响了警钟。
此次处罚既是对建行信用卡中心违规行为的严肃惩戒,也是对全行业的警示。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信用卡业务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合规经营的底线支撑,必须摒弃粗放式发展模式,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全员合规意识,将审慎经营规则贯穿业务全流程;对于从业人员而言,尤其是风险管理岗位人员,需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严守职业底线,杜绝履职缺位。
未来,随着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大,唯有坚守合规经营、强化风险管控,才能实现信用卡业务的高质量发展,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