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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民国政府建立之后,对北洋时期修成的《清史稿》采取禁止公开发行的处置,现在回头看,这是一桩略显短视的历史决策。

民国当局封禁此书,核心症结在于《清史稿》的叙事立场。书中站在清王朝的视角,将辛亥革命的革命者视作乱臣贼子。但放在中国古代官修史书的传统来看,这种写法本就是历代修史的通行惯例。

元代修《宋史》、明代修《元史》、清代修《明史》,无不遵循这套正统逻辑:前朝的起义反抗者,大多被定性为寇、贼、乱臣;新王朝不会承认自己是暴力夺权,而是将王朝更迭解释为前朝末年纲纪崩坏、失去天命,新的统治者顺天应人,取而代之,以此证明自身政权名正言顺。古代儒学价值体系之下,“乱臣贼子”是道德上的极大贬斥,史书以此笔法评判前朝反抗势力,是为完成本朝正统性的构建,《清史稿》沿用这套传统笔法,从旧史学体例来讲,并不突兀。

打个通俗的比方,就如同一家企业编撰内部发展史,不会直白书写现任管理层如何夺取权力,而是会把权力更迭,叙述成大势所趋、使命所归,突出自身承接责任的合理性。这是古代王朝修史固有的叙事范式。

但时代已经走到共和时代,旧王朝的正统叙事范式,已经和民国的革命史观发生尖锐冲突。民国以推翻封建帝制起家,自然无法容忍史书将革命志士书写为乱臣贼子,于是选择直接封禁。可简单的禁书,并不能抹除历史本身,反而阻断了一份珍贵史料的流通。

换一个角度看,进入共和国时代之后,其实也不再适合沿用古代那种为王朝构建正统、褒贬“乱臣贼子”的旧式官修史书模式。古代史书服务于王朝合法性论证,而现代历史研究,应当跳出旧时代的正统站队,以客观史料为基础看待王朝兴替与民众反抗,区分古人修史的时代局限,和当代我们看待历史的价值标准。

补充小注:

《清史稿》并非定稿官修正史,只是北洋时期遗老主持的史稿,民国虽禁止公开发行,但没有销毁原稿,后世仍然可以阅读研究。古代修史骂起义者,是那个时代的意识形态产物,不等于今天要认同这套道德评判,只是要读懂古代史书背后的正统逻辑。